可以说,任何的离职原因HR都有可能会接受的。但是,对于这个问题HR更关注的是我们通过上家公司是否有一定的自我认知能力,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情况在次发生。
首先,对于上家公司管理不当、长期加班、工作压力大等,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可以如实回答。可以做以下回答:由于公司项目达到饱和,不需要在职员工冲业绩,决定裁员,然而公司提供的其他岗位并不适合自己,所以才离职;由于公司长期加班,工作压力大,公司不能提供合理的休息安排,长期下来身体承受不住,所以才离职。这些都是自身无法改变公司现状的原因都是可以被HR所接受的。
其次,就是公司给薪水少,事情多,离家远的这种情况。可以婉转的回答是如何认识并解决此问题的。因为我们并不知道现在所应聘公司的情况。可以注重说明看重公司的发展前景,赏罚制度以及职位发展前景等方面加以说明。然而对于钱少我们可以简单说一下现在已经解决了自己会因为收入低而离职的这一情况。对于事情多我们得说明由于自己承受能力弱,已经通过最近做兼职了解到没有任何一个工作是不辛苦的,表决心。对于离家远可以说自己会租房搬到离公司近的地方。如果是这些内容,相信是谁也会接受的。
然后,现在说的是不好说明的一些原因。如:与公司领导闹矛盾了,个人原因(生了场大病或老家临时有事等导致长时间未工作的)这些原因就不适合如实回答,需要我们加以细化说明,再不然就是换一个虚假的离职理由。先说一下如何细化说明原因:既然有矛盾,我们是怎样面对的,试图怎样解决;站在对手的角度他的观念怎样,我们的意见如何,是否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去解决——公司请任何人来不是制造问题,而是解决问题的。只要能表达出我们积极向上的一面,分析到位,HR是可以接受的,我们所讲的事情是可以额外加分的。反之,分析不好或是有苦衷不好说明的还是建议编一个虚假的理由,这至少这不会成为我们的减分项。但在描述时也要合情合理,不要让HR认为那压根就没发生的事,完全是忽悠人的,那可不行。
最后,其实这些关于谈钱、公司坏话、上司矛盾等各种禁忌的问题,它不是不可以谈,在于我们怎样谈。在这过程中如何合理的说明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再次因此离职才是最关键的。
HR在面试中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在于答案是否真实准确。而在于我们的回答是否合理,有理有据,并以此判断我们对事、对物、对自我的真实认识程度。进而判断我们是否能够成为应聘岗位的合适人选。